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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程序

发布时间:2017-4-1  浏览次数:3787 次  来源:欢迎访问宝鸡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【官网】

  一、用人单位(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,下同)依法申报参加失业保险时,社保机构的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登记,用人单位需填报《社会保险登记表》一式两份和《新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》、《人员新参保信息采集表》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文档,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:
  1、营业执照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;
  2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;
  3、法人资格证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  4、税务登记证;
  5、参保申请。(用A4纸打印)
  二、参保范围
  1、参保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(即男16-60周岁,女16-55周岁);
  2、已退休人员不参加失业保险。
  三、社保机构的登记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有关表格和有关证件、资料,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。

  备注: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失业保险方面的相关政策,请联系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参保登记窗口。
  联系电话:0917-3153807      联系人:岳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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